江苏宿迁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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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别。一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60%。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备案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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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起付线减少1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为35万元。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在各段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学龄前儿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设报销限额。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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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自费)报销限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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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门诊为0元,未实施的为3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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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机构的合规药费支付比例为55%,起付标准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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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合规药费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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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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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脑梗死、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的报销比例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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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综合症、慢性乙肝、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心病、重症精神病的报销限额为1万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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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报销限额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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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的报销限额为3万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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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的报销限额为5万元,报销比例为85%。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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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赔付档次的政策内费用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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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00元(含)报销50%,50001-100000元(含)报销52%,100001-200000元(含)报销55%,200001-300000元(含)报销60%,300000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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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不设最高赔付限额。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宿迁市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涵盖了住院、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以及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