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一胎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如下:
一、正常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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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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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3周岁的未婚生育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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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及三胎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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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总天数仍为98天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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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若未满则需补缴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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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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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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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死胎)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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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方式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规定天数}$$
(元以下四舍五入)
示例 :
若某职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则生育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98 \approx 25,267 \text{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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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合并计算,但以实际休假天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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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完成生育登记等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