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最新政策,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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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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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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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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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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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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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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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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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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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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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
- 参保人员当年度再次住院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每次下降100元,最低降至1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调整内容,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