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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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全省统一调整为 4043元/月 ,低于此数值将按4043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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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上限为 22164元/月 ,超过此数值将按2216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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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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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4043元×16%(2025年1月1日调整后)= 646.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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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4043元×8% = 323.4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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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70.3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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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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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4433元至22164元/月 **,由个人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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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个人按 20%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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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金额 :约 1263.41元/月 (2024年同期为1200.42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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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闽人社文128号)执行,若国家后续出台新规定,将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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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与2024年3300元/月的缴费基数相比,全省社保缴费金额平均增加约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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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福州、厦门等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可能高于全省统一标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调整缴费基数,并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