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信息,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的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领取条件
- 参保条件: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计划生育: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
- 产假或手术后申报: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
二、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银行账户信息。
- 病历资料:包括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 拨付方式:生育津贴原则上拨付到单位,因特殊原因需拨付给职工本人,需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盖单位公章)。
- 连续缴费:根据西双版纳市的规定,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中止妊娠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中止妊娠当月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四、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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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办:
- 由参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将材料交到省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 咨询电话:0871-63886155、638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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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办:
- 参保人可通过登录“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的服务大厅(即个人网厅)或“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申办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的“全程网办”。
五、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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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
- 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15天)。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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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
- 24周岁以上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个月。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5个月。
- 24周岁以下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个月。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5个月。
六、领取流程
- 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财务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医保局工伤生育照护保险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
七、其他注意事项
- 跨年领取: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 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领取生育津贴。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通过线上平台获取更多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