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死亡出院记录的完成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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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死亡出院记录需在患者死亡后 24小时内 完成。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死亡病例,无论死亡原因或病程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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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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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者死亡后超过24小时才确认死亡,需在确认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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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症或复杂病例,若需延长病程讨论时间,死亡讨论记录需在患者死亡后 1周内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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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依据
该要求源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五十一条,明确将死亡出院记录的时效性作为病案质量监控的重要指标。
注意 :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记录,可能影响医疗纠纷处理及病案质量评估,需及时向病案室报告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