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曲靖的生育保险政策,产假及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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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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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至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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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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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7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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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多数地区在98天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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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产: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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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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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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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如25岁以上):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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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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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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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7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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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实际休假天数计算。例如:
- 月缴费工资3200元,产假105天:生育津贴=3200÷30×105=11200元
三、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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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7个月以上)
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可申请2个半月产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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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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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就高原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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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按产假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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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则差额补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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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 最长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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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企业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怀孕前最后一个月需保持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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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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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可报销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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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替代产假期间工资,企业可扣除已发工资后发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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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权益
男性参保者同样可享受生育津贴(如晚育奖励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具体执行以曲靖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