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的生育津贴并不是按月发放的,而是根据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来计算和发放的。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实际计发数} = \text{月平均缴费基数(元)} \div 30 \text{天}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例如:
- 正常生育享受158天的产假
- 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并支付给职工本人。
生育津贴的发放与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有关,具体计算方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text{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 \div 30 \text{天}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生育津贴并不是按月发放,而是根据产假天数一次性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