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和控制价在工程招投标中是两个核心概念,二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性质与制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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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等编制,属于对工程造价的法定限价标准,具有强制约束力。
- 在2013版《计价规范》中称为“招标控制价”,2017年修订后更名为“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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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由招标人自行设定,是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的最高投标价格,用于约束投标人报价,防止过高报价。
二、废标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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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若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一定幅度(如±10%),则视为恶意竞争,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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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直接判定为废标。
三、作用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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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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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限制投标报价上限,保障招标过程公开、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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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程造价的基准,便于招标人进行成本控制和工程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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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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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招标人对项目成本的预期控制目标,防止因超预算导致项目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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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价格约束促进投标人优化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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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关联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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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价 :招标人预期的工程价格,用于评标时判断投标报价合理性,但需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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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标价 :招标人公示的工程总价上限,分为上限拦标价(明确标出)和下限拦标价(动态调整),与最高限价在功能上有一定重叠。
总结
招标控制价是强制性的法定限价,而最高限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主设定的价格上限。二者共同作用,既保障了项目成本控制,又兼顾了市场竞争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