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广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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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时效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 1年内 申请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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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补办手续。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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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确保生育保险缴费连续性,中断期间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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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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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三、政策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依据《四川省生育保险办法》执行,具体以广安市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安市社保热线或社保局官网确认最新细则,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