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生育保险政策,四川广安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条件如下:
一、申领主体
-
参保人员本人
可以由本人直接申请生育津贴。
-
参保人员委托人
若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参保状态
需在广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生育津贴申领时处于参保状态。
-
生育情形
符合《四川省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情形,例如生育、流产、引产等。
三、所需材料
-
必备材料
-
《生育保险申请表》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
-
生育医学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
-
宝宝出生证明
-
女方实名制储蓄卡
-
-
补充说明
-
若配偶未参保,需提供配偶未参保证明
-
不同生育情形可能需额外材料(如异地就医证明等)
-
四、申领流程
-
线上申请
通过广安医保中心官方APP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广安医保中心柜台办理。
五、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按自然月发放,需在次月15日前提交完整材料
-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医保中心规定时间内补缴
-
具体待遇标准以广安医保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安医保中心最新政策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