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在旧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吸纳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ISO/IEC 17025:2017)的精髓,并兼顾了我国对检验检测市场强制管理的要求。新版评审准则主要用于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活动,其框架结构由旧版的总则、参考文件、术语和定义、评审要求,变为总则、评审内容与要求、评审方式与程序、附则及附件,新增了评审方式与程序等内容,使评审要求更全面、系统。
新版评审准则的主要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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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调整 :新增了评审方式与程序等内容,使评审要求更全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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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法律依据 :明确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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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适用范围 :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扩大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所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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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概念 :重新定义了“资质认定”“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等概念,明确了资质认定部门的职责和评审工作的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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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体责任 :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要公开自我承诺,保证独立公正从业,强化了机构的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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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定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要求 :包括人员教育程度、场所安全合规、设备设施校准溯源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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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管理体系要求 :强调依据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制定完善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了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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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管理评审实施效果 :新评审准则更加关注管理运行的结果、审查符合性证据,机构可视实际情况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的管理评审实施方式。
具体评审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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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体 :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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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环境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固定场所,还可包括临时、可移动或多地点的符合要求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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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强调应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的设备设施,且影响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的设备都应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标准物质要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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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概括性地阐述了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动关系,人员的教育程度等需符合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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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评审要求 :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制定完善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了数据、结果质量控制活动的具体方式,如内部的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等,外部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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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评审要求 :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
评审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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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 :评审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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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通过审查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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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评审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远程评审,适用于疫情等特殊情况。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确保其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