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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确实有针对噪声扰民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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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是秦皇岛市环保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夜间娱乐健身噪声扰民、装修施工噪声扰民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最高罚款金额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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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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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年实施):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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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6年实施):对噪声扰民行为可通过警告、罚款或拘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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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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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由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说服教育、罚款(最高500元)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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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诉讼 :若涉及具体个人,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提起民事诉讼,但需满足“明确受害人、侵权人”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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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范
该条例还与《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衔接,对噪声扰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细化补充,形成完整的行为规范体系。
秦皇岛市通过地方性法规和上位法共同构建了噪声扰民行为的法律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