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政策,关于单位二次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起付线为30,404元(2025年最新标准)。
-
报销比例分段
-
5万元(含)以内 :基金支付60%
-
超过5万元部分 :基金支付70%
-
封顶线 :个人累计自付上限为50万元。
-
-
特殊群体优惠
- 低保、低收入、特困等困难群体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各段提高5个百分点(如65%、75%等),且不封顶。
二、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中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金额动态调整)。
-
报销比例分段
-
5万元(含)以内 :基金支付60%
-
超过5万元部分 :基金支付70%
-
封顶线 :个人累计自付上限为17万元。
-
三、其他说明
-
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且未超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17万元)的部分。
-
不享受人群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法享受二次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比例和起付线更趋合理,进一步减轻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