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定点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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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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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单日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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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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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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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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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单日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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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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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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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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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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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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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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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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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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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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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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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所有参保人群的报销金额均以10万元为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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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分段报销 :例如三级医院650元起付后,费用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但单日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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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政策 :二次及以上住院从第二次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转院需补足差额。
以上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