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50岁未交够15年社保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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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至退休
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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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
若已离开原单位,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当地继续缴费至满15年。需到社保部门办理缴费主体变更手续。
二、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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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当地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约139元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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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若不转入居民养老,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约3000-4200元/月,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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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人员,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无法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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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热线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是否继续就业、当地政策等)选择最合适的方案,并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