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贺州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计算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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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期间怀孕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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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符合性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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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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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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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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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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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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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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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携带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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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与审核 :机构核对材料完整性,通过后进入审核流程,包括合法性、合规性及待遇计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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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与反馈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程序支付至指定账户。
四、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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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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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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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按3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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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按3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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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月以下流产:按1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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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7个月流产或引产:按1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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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剖宫产:增加0.5月(即3.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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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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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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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区别 :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支付,与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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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办 :2023年5月起贺州推行“免申即办”改革,简化了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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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等不参与生育津贴支付,但不得扣减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参保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障。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