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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4年社保计发基数已正式公布,具体如下:
一、计发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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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94,23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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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 :84,69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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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企业 :24,91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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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市/州/县) :86,142元/年
二、计发基数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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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采用2023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全口径社平工资7,178.5元,较上年增长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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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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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长春市等部分城市计发基数高于全省统一标准,如长春市月度计发基数为7,852.58元,江源区为7,0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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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计发基数较上年增长12%,预计将逐步与全省统一标准并轨。
三、适用范围
计发基数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
四、后续工作
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需根据本地区计发基数开展退休待遇核定工作。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主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