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后180天内
根据2025年广东中山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申请截止日期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若超过此时间范围,可能无法享受该待遇。
二、累计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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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年限 :职工需满足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缴费期间无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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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标准 :需满足分娩或手术当月开始缴费,连续参保满12个月。
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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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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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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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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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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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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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可通过“广东省政务网”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议在职工休产假结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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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以职工生育当月开始缴费基数为基准,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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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可能影响津贴发放,建议用人单位在分娩次日(休产假结束前)主动申请。
五、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中山生育保险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