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肇庆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结合最新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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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职工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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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 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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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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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用人单位不得以补缴方式延长缴费期限。
二、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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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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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人员。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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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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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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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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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街道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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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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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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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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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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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手术次月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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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领
- 若单位未申报,职工可在休假结束后3年内自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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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 生育津贴从缴费次月开始计发,以职工休产假或手术休假期间实际工资为基数,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100%计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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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低于600元按6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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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终止条件 :用人单位停缴或破产时,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停止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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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可向医保部门申请补支。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及肇庆市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2025年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