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
根据2025年广东江门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这一时间限制确保职工在产假期间能及时获得生活补贴,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二、申请条件(参考江门本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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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省内户籍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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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本单位参保缴费,且申领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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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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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日期在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假期结束且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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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部门可查询申办人的生育及婴儿出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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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但尚未领取津贴。
三、办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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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通过"广东省江门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交申请,需在生育津贴假期结束且次月起1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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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通常在 30日内 将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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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社保APP或线下渠道查询《生育津贴支付凭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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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180天未申请,可能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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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群体有延长支付期限的激励政策,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
建议职工在分娩后尽早联系单位或社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避免影响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