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汕头生育津贴领取的相关政策,领取条件需满足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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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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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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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如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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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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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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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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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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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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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原因终止经营,且职工未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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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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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主申领情形
- 适用于单位终止经营或未垫付的职工,需在产假/手术结束后3年内向医保部门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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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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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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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个人自主申领无时间限制。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要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