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2025年广东广州最新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限制已有所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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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参保人需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且缴费满6个月即可申领。
- 若累计缴费未满1年,需在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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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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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垫付情况 :自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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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垫付情况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的,职工可在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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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为1500元,产假128天,则津贴为:
$$1500 \div 30 \times 128 = 6400 \text{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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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无需职工自行申请或转移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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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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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逾期未申领,职工可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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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仅能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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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已放宽至缴费满6个月,且申领时效最长为3年(单位垫付情况)或1年(单位未垫付情况),无需再满足“满1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