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根据2025年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调整,武汉护理假(即陪产假)的新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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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配偶可享受 15天护理假 ,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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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患病老人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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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天数 :每年不少于 15天 ,用于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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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护理时间不少于 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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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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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支付标准 :按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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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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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生育前12个月男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按实际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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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期内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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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的差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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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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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可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与护理假并行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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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2025年11月26日新条例正式实施,适用于2025年11月26日之后生育的夫妻。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确保职工在生育及养老期间获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