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报销比例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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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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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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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25%,年度最高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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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公立医院报销75%,年度最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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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 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加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总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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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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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实行差异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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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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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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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人员91%,退休人员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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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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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通常为50%-80%,具体由单位缴费比例决定。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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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云南省本级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用完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0%,最高再报销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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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
- 磁共振、CT等26项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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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 跨省备案后,在边境县定点医院就医可享直接结算,比例65%;跨境医疗直接结算覆盖缅甸、老挝、越南,按云南标准报销。
四、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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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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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如昆明市及省级参保人员住院补偿30%,安宁市级50%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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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需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云南医保”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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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医保,需以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部分数据可能随政策调整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