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甘肃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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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伤残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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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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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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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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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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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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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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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调整(仅限一至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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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下: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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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年:再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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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再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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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以上: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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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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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月人均增加36元,其他亲属月人均增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月人均再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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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根据护理等级调整,最高标准为3786元/月(完全不能自理),2272元/月(部分不能自理)。
三、计算基数与发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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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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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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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等在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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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享受伤残津贴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