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株洲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及目标人群如下:
一、主要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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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
在株洲市本级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符合参保条件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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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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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株洲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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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或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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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满180天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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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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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株洲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单位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满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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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性质 :生育津贴为产假工资替代,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得重复领取。
三、与其他补贴的关联
- 4050社保补贴 :针对40岁以上女性和50岁以上男性,与生育津贴无直接关联,需单独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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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自2025年2月1日起,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简化了以往需单位垫付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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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株洲本地宝”等官方平台查询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公告,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