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并未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而是对生育证制度进行了改革,具体调整如下:
-
取消一孩生育审批
自2014年起,湖北省全面取消了一孩生育审批制度,改为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在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
-
简化证件办理
-
头胎生育无需再申请生育服务证,证件与准生证合并为《生育服务证》,集准生、查环等功能于一体。
-
二孩及以上生育需通过网上办理,办理时限缩短至30日内。
-
-
服务方式创新
推行承诺办证、预约办证、网上办证等便民措施,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
其他配套改革
- 生育保险申领不再需要生育服务证,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核验。
总结 :湖北省通过取消一孩审批、简化证件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了从“审批制”向“服务制”的转变,但《生育服务证》本身并未被废止,而是成为生育服务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