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宜昌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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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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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职工在生育时仍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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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中断,需从最后一次中断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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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 需符合国家及宜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通常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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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社保要求
- 职工需具有宜昌市城镇户籍,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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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仅限在指定医疗机构(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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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需提交结婚证、社保卡、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三、津贴计算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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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最低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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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1-12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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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未明确提及24-35岁年龄要求,但建议结合家庭经济状况规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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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一般无需额外证明,但极端贫困可能影响其他补贴申请。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社保部门最新要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