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生育津贴政策,生产津贴(即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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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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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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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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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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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在驻马店市指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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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社保
需具有驻马店市城镇户籍或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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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的部分不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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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无需补足差额;若低于,则需补足差额。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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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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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流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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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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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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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携带上述材料至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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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 :按月领取津贴,通常与产假同步发放。
以上条件综合了河南省生育保险的普遍要求及地方性政策,具体以驻马店市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