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验检测费用的计取方式需根据费用性质、工程类型及合同约定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费用归属与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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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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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对自供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测的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无需重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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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企业提供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而产生的额外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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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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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结构、新材料试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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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破坏性试验等特殊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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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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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费(如桩基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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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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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中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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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按材料定额消耗量乘以材料单价的0.2%计入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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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或措施项目费的0.2%-1.7%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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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中计取
- 部分地区(如广东广州)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2%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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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列支
- 检测机构收取的检测费通常作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单独列支。
三、计价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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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 :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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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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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内蒙古按建筑面积计算,广东、江苏等地有具体比例规定。
四、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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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 :自供材料检测费用计入"工程施工"科目,检测不合格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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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委托检测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或"工程其他费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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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应明确检测范围及费用承担条款,避免责任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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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测(如第三方检测)需单独约定计费方式。
以上规则需结合具体工程类型、计价模式及地方政策综合应用,建议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