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新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即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90天,则津贴为8000÷30×90=24000元)
-
假期天数
-
正常生育 :98天产假(含15天产前休假)
-
难产 :增加15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
-
8周前流产:15天
-
12周-28周:42天
-
28周后:30天
-
-
-
与工资差额处理
-
若津贴低于职工生育前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若津贴高于职工工资,超出部分不予补足
-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
补贴额度
-
正常生育 :3000元
-
流产 :
-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500元
-
3个月以下或子宫外孕:300元
-
-
异地分娩 :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报销,高于部分按标准报销
-
-
报销流程
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由社保部门与医院按定额标准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另行核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未参保人员 :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
月平均工资计算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以上标准综合了河南省及新乡市最新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