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鹤壁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关于领取主体和流程如下:
一、领取主体
生育津贴的领取主体为 参保女职工本人 ,而非用人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无需通过用人单位中转。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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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已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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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 :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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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或流产相关医疗费用的挂账结算。
三、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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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领 :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可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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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信息并计算津贴,实现“即申即享”,无需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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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若未实现自动结算,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生育证明等材料办理申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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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缴费基数为基准,按实际休产假天数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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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生育津贴低于应得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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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通常需在生育后60日内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五、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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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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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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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等医疗证明(部分城市可能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鹤壁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医保部门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