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满12个月
根据2025年济宁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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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缴费中断,需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累计时长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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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将无法申领。
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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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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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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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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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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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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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职工生育后2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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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四、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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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8天 × (单位月均工资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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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113天 × (单位月均工资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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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5天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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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分段计算
若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不足1年,需等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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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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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计算标准以济宁市最新文件为准,例如2025年可能参考2024年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宁市社保部门官方指南,确保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