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东营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及规则如下:
一、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职工 ,在单位参保缴费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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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参保 :2025年2月10日前可申领1月和2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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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参保 :2025年1月10日前可申领2024年12月和2025年1-2月的津贴。
二、申领时间与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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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生育津贴按月申领,需在生育后满12个月且单位参保缴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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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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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生育天数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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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 (上年度月均工资/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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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13天 × (上年度月均工资/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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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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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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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费用报销的衔接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享”服务,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自动关联计算津贴,无需额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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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职工工资不重复享受,仅作为生育期间的额外补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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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需补缴满12个月后再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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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账时间可能因单位缴费时间略有差异,以单位实际操作为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参保的东营职工,此前政策中提到的“6个月发放周期”已随新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