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枣庄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标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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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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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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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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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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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医疗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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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具有枣庄户籍或符合当地参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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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枣庄市内依法设置的医疗机构(含产科、妇科)生产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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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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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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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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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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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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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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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部分城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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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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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产前检查费、生产费用可通过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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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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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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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生育津贴和营养补助从缴费满10个月开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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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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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中断 :补缴期间不视为连续缴费,生育津贴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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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职工 :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不享受。
以上条件综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地方政策,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