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保局最新政策,自2025年6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特病)种类进行了统一调整,具体如下:
一、病种分类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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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病种(14种)
包括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中/重型)、扩张型心肌病、克山病、阿尔茨海默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药结核病、高苯丙氨酸血症(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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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病种(39种)
新增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精神疾病;原有疾病包括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肾病综合征、肝豆状核变性、重度骨质疏松、高血压(各级)、糖尿病、甲亢、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等。
二、参保人员范围
- 参保类型 :随单位参保及个人参保二档人员可申请一类和二类病种;个人参保一档人员仅限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4种病种。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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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此次调整实现了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病种、标准、服务的统一规范,简化了办理流程,参保人可向全市任意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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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新规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