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随时见,刑事拘留判决后
关于看守所家属会见人犯的时间规定,需根据案件性质和阶段进行区分:
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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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时间 :一般允许随时会见,但部分地区存在限制(如需办案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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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需遵守《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禁止谈论案情、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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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时间 :需等到案件判决生效后才能会见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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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 :侦查阶段仅有律师有权会见。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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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病危或死亡
除案情重大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允许在严格监护下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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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在保证人或监视居住决定生效后,可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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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探视
判决后余刑三个月以上人员转至监狱服刑,家属可按月安排视频或现场会见(需提前通知)。
四、探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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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 :每月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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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仅限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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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求 :需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特殊人群(如外籍、聋哑人)需配备翻译。
总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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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符合条件即可随时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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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判决生效后申请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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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病危通知、取保候审后或转监后按程序申请。
建议家属及时与办案机关联系,确认具体会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