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护的对象主要是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公职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留置对象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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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
留置措施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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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管辖范围
由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规定实施,属于监察权的重要措施。
二、留置看护的职责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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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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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被留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逃脱、自残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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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留置场所秩序,保障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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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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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45周岁,身心健康且服从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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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包括日常看护、监控管理、与外界接触限制、基本生活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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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置期限与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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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期限 :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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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条件 :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且延长后总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与其他警务岗位的区别
留置看护属于 警务辅助岗位 ,工作人员通常为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需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下开展工作。而纪检委时期的“双规”措施已由监察法下的留置措施所取代。
总结
留置看护是监察机关在调查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时采取的重要措施,其对象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职人员,工作内容侧重安全监管与调查配合,需满足专业资质与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