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0.8%,个人免缴
山东省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缴费比例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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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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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3,11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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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6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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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中,济南市曾将下限调整为4,0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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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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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8%(部分地区可能降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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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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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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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额:单位36.992元/月(按下限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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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费额:单位184.944元/月(按上限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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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主体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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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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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职工个人不缴费
三、政策调整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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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调整
山东省曾根据基金收支情况调整缴费比例,部分城市(如济南)曾执行0.8%的费率,经济压力较大时可能降至0.5%。当前(2025年3月)具体比例需以设区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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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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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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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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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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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依法参保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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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或手术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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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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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标准 :单位缴费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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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整 :全省统一降至0.5%(需符合条件)。
建议用人单位及职工关注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