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连云港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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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在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在休假期间由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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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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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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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需满足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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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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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为158天,难产为17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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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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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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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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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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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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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男性21天,女性7-21天;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三、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产假/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若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若高于本人工资,则不得截留。
四、申领时效
需在产假结束后的次月1日至孩子1周岁前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年。
五、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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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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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女职工提供原件,男职工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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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明(2022年9月7日后不再需要)。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连云港生育保险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