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连云港生育津贴申领政策及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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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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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且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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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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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 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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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不重复享受其他生育待遇。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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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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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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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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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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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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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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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单位账户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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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 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未婚生育需额外说明)。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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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期内,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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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并进入待遇计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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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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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产假天数计算,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1天,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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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保系统自动核算后,将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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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与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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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材料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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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查询生育事项指南,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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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保险报销并行,医疗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同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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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连云港本地操作流程,确保与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