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支持异地就医,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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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浙江医保已实现全省联网,参保人员可在省内任何地级市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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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遵循就近就医原则,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才能直接结算。
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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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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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当地医保APP或官网提交就医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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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填写《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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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及就医地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等材料。
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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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服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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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如口腔治疗、理疗等可能无法直接结算,需返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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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可能受参保地政策限制,例如退休人员异地参保年限不足10年的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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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流程
-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申请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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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部分城市(如杭州)支持手机APP备案,具体操作可通过当地医保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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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备案 :可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保机构官网办理。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或备案材料,建议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