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双鸭山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及办理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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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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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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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津贴标准为职工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158天、难产17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15天)。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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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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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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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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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保健手册(生育/引产/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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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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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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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就业证明或配偶单位未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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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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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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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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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后100天内提交材料至单位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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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需同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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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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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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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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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复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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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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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自计算当月开始发放,通过银行账户直接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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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代扣,每月5-25日报社保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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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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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需在生育、流产、引产或手术后的180天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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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在6个月内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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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无法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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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