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锦州生育津贴领取的相关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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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必须符合国家和锦州市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或非计划生育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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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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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6-12个月,如长沙要求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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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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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居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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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锦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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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需在锦州市连续居住满12个月且办理居住证,同时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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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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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锦州市指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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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与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生育登记单等材料。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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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宫外孕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的可申领,但未婚先孕导致的流产不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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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未参保则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以上条件综合了锦州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申领流程与国家及地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