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的起始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制度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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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阶段
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农合制度正式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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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阶段
到2008年底,全国93.57%的县区实行了新农合制度,参保人口达8.04亿,参合率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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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与整合阶段
2010年《社会保险法》将新农合纳入中国三大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16年国务院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3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原新农合制度。
二、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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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新农合通常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统一缴费时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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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以大病统筹为主,设起付线、封顶线,门诊和住院费用按级别报销(如乡镇卫生院60%-5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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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新农合前,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主要依赖家庭自费,2003年改革后逐步实现全民医疗保障覆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始于2003年试点,2010年纳入国家法定医保体系,2018年实现制度整合,目前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