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并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财政局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的发放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本人提出申请,提供鉴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村(社区)委会和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核并经公示后予以批准。
- 市卫健委将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对象统一汇总后报上级卫健委。
- 扶助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一年一次性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的发放标准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的发放流程和标准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