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时间需根据初凝时间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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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间限制
混凝土必须在5小时内浇筑完毕,从发车时起算。超过此时间可能形成冷缝,影响结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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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浇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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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浇筑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交接处需用振捣棒持续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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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中,当因设备故障、交通等偶然因素中断时,应尽量缩短间歇时间。未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间歇时间不超过2小时,高温时不超过1.5小时,低温时可延长至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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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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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距离较长时,可能因坍落度损失需采用二次搅拌或添加减水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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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小时的混凝土需降级处理或废弃,避免强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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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素
- 水泥品种、外加剂、环境温度等均会影响初凝时间。例如,普通水泥初凝时间通常为45-10小时,而快凝剂可缩短至半小时。
混凝土浇筑需严格控制在5小时内完成,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间歇时间,以确保结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