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特定情况下可退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保政策根据参保状态和原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允许退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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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前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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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转学/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如职工医保)等情况下,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在待遇前或首月办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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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途应征入伍且未支付医疗费用的参保学生也可申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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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特殊原因
- 参保人死亡、移民等情形下,可申请退保并退还已缴费用(元旦前缴费可退,元旦后不退)。
二、禁止退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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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缴费后 :一般情况下,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保,且医保待遇中断后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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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待遇后 :参保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则无法退保。
三、退保流程(以户籍注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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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参保人注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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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审核:医保部门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出具《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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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款:凭通知书到医保经办机构财务处办理退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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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退还时效 :元旦前缴纳的费用可退还,元旦后缴纳的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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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若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死亡后可一次性提取。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