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本人
根据2025年山西省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和程序如下:
一、领取对象
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为 参保女职工本人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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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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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 :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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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职工本人未参保,但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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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 :职工本人未参保但配偶已参保的,可用配偶的社保账户申领津贴。
三、申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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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用人单位需提交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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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主体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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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津贴将按月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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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处理 :若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需在欠缴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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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统一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与工资合并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社保政策及官方通知,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